自备柴油发电机组安全设计要点
二、自备柴油发电机组的安全设计要点
1、位置要求
1)机房宜布置在建筑的首层、地下室、裙房屋面。当地下室为三层及以上时,不宜设置在最底层,并靠近变电所设置。机房宜靠建筑外墙布置;
2)机房宜设有发电机间、控制室及配电室、储油间、备品备件储藏间等。当发电机组单机容量不大于1000kW或总容量不大于1200kW时,发电机间、控制室及配电室可合并设置在同一房间。
2、建筑防火
1)机房面积在50㎡及以下时宜设置不少于一个出入口,在50㎡以上时宜设置不少于两个出入口,其中一个应满足搬运机组的需要;
2)门应为向外开启的甲级防火门;
3)发电机间与控制室、配电室之间的门和观察窗应采取防火、隔声措施,门应为甲级防火门,并应开向发电机间;
4)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隔开;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,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;
5)柴油机基础宜采取防油浸的设施,可设置排油污沟槽,机房内管沟和电缆沟内应有0.3%的坡度和排水、排油措施;
6)机房各工作房间的耐火等级与火灾危险性类别应符合表6.1.11的规定。
7)当机房设置在裙房屋面时,应符合下列规定:
(1)机房所在屋面至地面应设置输油管道;输油管宜沿建筑物外墙明敷或经专用竖井至地面输油接口;输油管专用竖井宜沿建筑物外墙设置,且不宜采用全封闭形式;
(2)输油接口附近应设置户外型单相插座,并预留移动式输油泵操作空间;
(3) 输油管底部应设手动泄油阀,其下方应设应急泄油池,池内应堆积卵石,且其容量应足以容纳输油管内滞留的柴油。
3、防静电
1)机房内的接地,宜采用共用接地;
2)燃油系统的设备与管道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。
4、通风
1)宜利用自然通风排除发电机房内的余热,当不能满足温度要求时,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;
2)当机房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地下层时,应设置防烟、排烟、防潮及补充新风的设施;
5、储油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1)当燃油来源及运输不便或机房内机组较多、容量较大时,宜在建筑物主体外设置不大于15m³的储油罐;
2)机房内应设置储油间,其总储存量不应超过1m³,并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;
3)日用燃油箱宜高位布置,出油口宜高于柴油机的高压射油泵;
4)卸油泵和供油泵可共用,应装设电动和手动各一台,其容量应按最大卸油量或供油量确定;
5)储油设施除应符合本规定外,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16的相关规定。